公告事項

南投縣天明宮辦理「114年第二屆天明宮燈籠彩繪藝術活動

活動期程:114年8月15日至11月30日止。
活動地點:南投市三塊厝天明宮。
活動計劃書、海報及報名表,請洽聯絡人:049-2239336、0987-957264 陳先生

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114年8月18日基府教學參字第1140241725號函及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給與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基隆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大學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符合下列標準,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申請本獎學金:(一)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其餘各科成績達六十五分以上。(二)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或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甲等)。
三、申請文件:(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如附件)。(二)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三)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正本。(四)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五)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四、申請程序:請申請人填妥申請表及備齊相關申請文件,再由申請學校進行初審及核章,申請文件如為影本,須由學校承辦人員加蓋「職章」及「與正本相符章」。初審通過後,請申請學校統一造冊(格式自訂),並依申請人成績高低順序裝訂相關表件,逕寄該市百福國中教務處註冊組葉明芳老師收(地址:206基隆市七堵區福五街1號,信封上請註明「中上獎學金申請」字樣),未依規定者(申請文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五、專科學校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大學院校請註明大學部或研究所。
六、審核結果將另函通知學校轉知,本獎學金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皆不退還。
七、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基隆市政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鄒老師,電話:(02)2430-1505分機111或該市百福國中教務處註冊組葉老師,電話:(02)2451-1158分機12。
八、檢送「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給與辦法」及申請表1份。

南投縣政府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

一、依據南投縣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私立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獎助辦法(以下簡稱獎助辦法)辦理。
二、旨案申請期程為9月1日起至9月19日止,符合獎助辦法第二、三條規定之學生得檢送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免備文於114年9月29日(星期一)前逕送至本府教育處學生輔導與特殊教育科,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檢附資料如下:
(一)「獎學金」須檢附以下證明文件:
1、南投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發的身心障礙學生證明。
2、113學年度學業成績優良且品行優良取得相關證明。

3、兩年內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個人前三名(等)獎項。
(二)「助學金」須檢附以下證明文件:
1、南投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發的身心障礙學生證明。
2、113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在60分以上,且品行優良取得相關證明。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三年內(111至113學年度)未領取本獎助金,且114學年度內未領取任何獎助學金、教育補助金費及未享有公費者,始得申請本獎助金,各校應確實審查申請學生資料。
五、檢送獎助辦法、申請表及業務說明各1份供參。

高雄市「114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18日高市教高字第11436459700號函及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辦理。
二、旨案申請日期自114年9月22日(星期一)起至114年10月21日(星期二)止。
三、旨案申請資格為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該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

(二)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四、申請程序說明如下,依規定程序申請並繳交電子檔(文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逾期、個別申請者及各項成績未達規定者),視同資格不符,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一)申請學生請備妥下列資料,向學校提出申請,惟一年級新生申請發給獎學金者,以第二學期申請為限:

1、申請書。

2、113學年第2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3、獎懲紀錄。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足以識別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高雄市社福比對系統造冊核章證明。
(二)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承辦單位戳章或承辦人職名章。
(三)學校初審合格後,請依學制別上網填報表單(請使用GOOGLE開啟):

1、研究所:https://forms.gle/LNrwXW3f1gaxrks66

2、大學校院、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五年級及二年制專科學校:https://forms.gle/BohQbmoSbggoHJMA9

3、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至三年級:https://forms.gle/YqrzCf7qFxhpEmBQA

(四)請學校依申請學生成績高低順序掃描電子檔(範本如附件),檔案名稱請命名為「學校名稱.pdf」,並將電子檔於114年10月21日(星期二)前寄至canhelpstudent@gmail.com,以憑辦理。
(五)請學校應協助核對學生姓名有無錯別字及學生所屬學制、年級,以維學生之權益,倘有誤植情形視同資格不符。
五、考量照顧低收入戶弱勢學生,鼓勵積極向上於求學階段取得優異成績,本案屬獎學金性質,高中職學生未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者,得申請本案獎學金。
六、本奬學金將於114年11月擇期召開審查會議,本案審查委員會依審查原則辦理,其審核結果另函通知。
七、隨函檢送該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申請表件相關資料各1份(詳如附件)。
八、上開獎勵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亦可逕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kh.edu.tw)查詢下載→各式表單→文件表單下載→高中職教育科→學生獎補助參閱下載。
九、有關本案寄件相關疑問,請電子郵件至或逕洽該市私立復華高中註冊組潘建豪組長(電話:07-3344168分機53)。
十、另如有獎學金申請及發放相關疑問,請逕洽該局高中職教育科李小姐(電話:07-7995678分機3023)。

董氏基金會為強化教師對憂鬱青少年認知與處遇技巧,本會將辦理「親師同心,看見孩子的情緒」教師培訓課程,共三場次

研習資訊:敬請詳閱隨文檢附之董氏基金會「親師同心,看見孩子的情緒」教師培訓課程DM。
(一)場次1.時間為114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09:00~下午4:20,地點為高雄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8號)。
(二)場次2.時間為114年10月2日星期四,上午09:00~下午4:20,地點為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二段235號) 。
(三)場次3.時間為114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09:00~下午4:20,地點為臺中市私立曉明女子高級中學(台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606號) 。
報名方式:可直接於線上表單報名(https://forms.gle/7HprrYh2AMKqeLfk9)或填寫報名表(如附件)。
此次研習活動費用全免,全程參與研習者,將於課程結束後,核發教師研習時數6小時。
鼓勵教職員踴躍參與「親師同心,看見孩子的情緒」教師培訓課程

國教署函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4年單親培力計畫

一、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
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二、本計畫第二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4年9月7日至114年10月6日止,請惠予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
逕洽本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

會,聯絡人及電話:許小姐,02-2321-2100轉119。
三、檢附114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二階段申請表各1份,亦可於本署網站主題專區/家庭支持/單親培力計畫(https://www.
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nodeid=768&pid=14094)及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
會網站/年度專案/經濟自立網頁(https://www.wrp.org.tw/OnePage.aspx?mid=39&id=85)下載。

2025 年台灣自殺防治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

說明:
一、本會訂於114年9月14日(日)假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國際會議廳 (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4號)舉辦「2025年
台灣自殺防治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簡章如附件)。
二、本次學術研討會採實體、線上混合式辦理,本研討會免收報名費;非本會會員須申請繼續教育積分或研習證明酌收
行政處理費300元。報名網址如下:https://forms.gle/8coxhVpyqbWK4Eia6

115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

申請項目與限制: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培訓計畫

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轄各級學校需經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轉紙本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 https://www.thvs.mlc.edu.tw/

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校網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左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shiboyuan@mail.edu.tw。

 

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4 年度衷心工作坊 9 月場次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本案係為促進與維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心理健康、增
加對於教師支持輔助,並提升教師對其工作之勝任能力、
提供教師全人成長、自我探索與關係整合之諮商輔導服務。
三、旨揭衷心工作坊辦理時間、地點如下:
(一)臺中場
1、時間:114年9月13日(星期六)上午9時。
2、地點:蛹之生心理諮商所-台中五權館(臺中市南屯區五權西路二段478之1號)。
(二)高雄場
1、時間:114年9月27日(星期六)上午9時。2、地點:SPARK思博客商務聯合辦公室-民生館會議教室A(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56號B1)。
四、旨揭衷心工作坊,限額15位名額,錄取原則與順序:
(一)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優先。
(二)以全程能參與活動的教師優先錄取為原則。
(三)本年度首度報名本中心團體諮商輔導服務之教師優先,視員額均衡錄取。
(四)經工作坊講師評估,報名者參與期待和活動設計與目標符合者。
(五)於時限內完整填寫第二階段報名表單者。
五、旨揭衷心工作坊採網路方式報名,每一場次活動將於正式
活動日前3週開放報名,請至各場次連結或掃描海報QRcode,填寫表單報名。
(一)臺中場:https://www.surveycake.com/s/yYKQ6;
(二)高雄場:https://www.surveycake.com/s/qwPoL。
六、檢附實施計畫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辦理「2025全國古蹟日活動」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訂於114年9月20日至9月21日,假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辦理「2025全國古蹟日活動」,並為響應2025年歐洲遺產日,訂定主題為「建築遺產」。

活動相關問題及未盡事宜請逕洽承辦人廖小姐,電話:04-22177582;E-mail:ch0133@boch.gov.tw。

靜宜大學日本語文學系舉辦「2025和風繽紛祭-日本文化體驗營」高中生營隊

一、活動日期: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
二、活動地點:本校伯鐸樓。
三、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8K5veMwe2WRRWE1u7
四、活動網址:https://japanese.pu.edu.tw/

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一、詳情請參閱附件。
二、校內申請截止日:符合資格者請於114年9月23日前至學務處填寫資料,逾期恕不受理。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4學年度獎學金自114年9月1日起受理申請

114學年度獎學金自114年9月1日起受理申請, 於114年9月30日前(郵戳為憑)將申請文件發文函送本會,逾期不受理;申請相關說明及表件,請至獎學金公告資(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表格下載」檢閱及下載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辦理「單親獎助學金」

活動實施辦法及申請表等電子檔如附件,請逕至該基金會網站www.spef.org.tw 最新消息-活動訊息項下下載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專案」申請

一. 為鼓勵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在學學生,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而失學特訂定「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冀希在該會助學下完成教育,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才,協助符合條件學生提出申請。
二、本案實施辦法、申請書等表件,可至行天宮五大志業網(http://www.ht.org.tw)之教育志業(行天宮助學金)下載。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行天宮急難濟助」申請

請校內弱勢且有急難需求之學生提出轉介申請,轉介申請表需陳述詳情,以作為該法人審查時之參考,申請表填具完成請加蓋關防,併同須檢附相關文件,請有需要的同學至訓育組詢問.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辦理「單親家庭子女徵文繪畫比賽」

活動實施辦法及申請表等電子檔,請逕至該基金會網站www.spef.org.tw 最新消息-活動訊息項下下載。

社團法人台灣醫藥衛生青年聯盟辦理「2025 WHO Simulation 模擬世界衛生大會」

活動資訊如下:
(一)活動對象:全國大專院校、高中職學生。
(二)活動日期:8月29日至8月31日。
(三)活動地點:台北醫學大學。
論壇資訊與議程表,其餘未盡事宜詳見本會活動網站或本會社群平台查詢(https://hcya.org.tw),連絡電話:02-7724-1500。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2025港青出聲Videothon短影音競賽」

凡設籍、就學或就業於高雄市之16歲至35歲青年,皆可組成3至5人之提案團隊,自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14年9月22日(星期一)23時59分止,採線上報名(https://reurl.cc
/89N2Ej)

新北市114學年度第1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12日新北教中字第1141599789號函及「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三)當學期(113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三、旨案獎學金分為學業優秀獎學金及升學獎學金,申請標準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113學年度第2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及一年級新生不得申請。

1、就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二年級至三年級):
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整。
2、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二年級至三年級)或私立大專院校: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1萬元整。
3、就讀國內外研究所: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碩士班發給1萬5,000元整,博士班發給2萬元整;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亦同。但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3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二)升學獎學金:
1、通過各升學管道進入新北市境內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就讀者,入學當年度發給3,000元整。
2、通過各升學管道進入非新北市境內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就讀者,入學當年度發給1,000元整。
3、考取大專院校者,考取當年度發給5,000元整。
(三)就讀各類附設進修學校之學生,不得申請前項升學獎學金。
四、申請文件: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113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3、新北市各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4、戶口名簿影本(勿省略記事)。
5、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升學獎學金:
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學生證影本(蓋有114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勿省略記事)。
4、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申請方式: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新北市樹林高中教務處收(地址:23860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上原住民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領有原住民住宿伙食費、助學金補助者亦可申請旨揭獎學金。
七、申請資料不齊全、申請書暨領款收據缺漏填寫相關資料與簽章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時,該局不予受理亦不得補件,將不另行通知。
八、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辦理退件。
九、本獎學金得由個人提出,惟本獎學金之申請所須檢附之文件,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爰此,除學生須於申請書暨領款收據簽名或蓋章外,學校承辦人亦須協助學生初審文件之正確性及齊備性,並於初審完畢後核職章,以維護申請學生之權益。
十、獎學金之申請倘由學校彙整送件時,請以學生為單位個別裝訂申請資料。
十一、本案相關申請訊息業已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s://www.ntpc.edu.tw)「最新消息」項下。
十二、檢附申請書暨領款收據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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