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朝陽科技大學校行銷與流通管理系辦理「2025 第十四屆全國連鎖加盟產業創新提案競賽暨高中職學校小論文競賽」。

朝陽科技大學校行銷與流通管理系辦理「2025 第十四屆全國連鎖加盟產業創新提案競賽暨高中職學校小論文競賽」。

張榮發基金會2025年第四屆道德月刊徵文比賽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

參加對象: 全國公私立國中學生, 分為一般組及偏鄉組

徵文主題: 與道德相關之內容皆可,  題目自訂.

字數: 800-1200

詳細資訊請至官網查詢

財團法人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4年度「秋季獎學金」申請

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請學生依限申請

草屯鎮公所檢送本所圖書館「114年8月份藝文活動快訊」1份

中原大學函知「113學年度中原大學服務學習年刊」線上閱覽資訊。

第1141009梯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相關事宜

第1141015梯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相關事宜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辦理「單親家庭子女徵文繪畫比賽」

活動實施辦法及申請表等電子檔如附件,請逕至本基金會網站www.spef.org.tw 最新消息-活動訊息項下下載。

南投縣政府檢送中區兒少保護醫療區域整合中心114年度「兒虐檢傷辨識暨兒童心理創傷基礎訓練(南投場次)」簡章

說明:
一、依據中國醫藥大學兒童醫院114年8月13日院兒字第1140013176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訂於114年10月1日(三)下午13時20分至下午16時30分,假經濟部中台灣創新園區B131、B132訓練教室(南投縣南投市文獻路2號)舉行。
三、檢附活動簡章如附件,請惠予參加人員公假處理。
四、活動資格、對象及名額:以中區兒少保護相關網絡單位之司法人員、醫師、護理師、社工(師)、心理師、教師、安
置機構生輔員等相關專業人員為優先,實體培訓課程預定以75人為限。
五、報名方式:
(一)本課程採線上報名:https://pse.is/7s47ue,預定於9月1日(一)上午9:00開放報名,每人僅限報名1次,請勿重複報名。
(二)請於114年9月17日(三)下午17:00前完成線上報名(額滿則提前截止,本活動將同步開放報名至足夠之備取人
數,故表單一旦關閉將不再開啟,亦不接受其他方式登記候補)。
(三)臨時無法參加者,請務必在114年9月24日(三)下午17:00前取消報名。
六、注意事項:
(一)本課程恕不提供研習證明。
(二)本課程預計申請幼兒專責醫師、西醫師、兒科醫師、兒童急診醫師、專科護理師、護理師、(專科)社工師、臨
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認證,惟最終認證學分以各學/公會核定為準,故建議依據自己是否對此課
程主題有興趣或與臨床業務之相關性作為評估是否報名參加之標準。
(三)如遇不可控因素致需取消,將另擇期舉行。
(四)本場次將優先錄取南投地區之兒少保護網絡單位成員,惟建議及早完成報名作業。
(五)其餘注意事項請詳見報名表單。
七、聯絡電話:闕個管師,聯絡方式:04-22052121#14644。

114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
三、旨案申請資格如下:
(一)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四)本縣國民中學學生全學期成績等第均在八十五分以上,原住民籍學生在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五)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2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本次應附113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
(六)各學校推薦優秀學生申請獎學金,須附繳申請書、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年內】、成績單(113學年度第2學期)及學生證影印本;其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表件影本請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七)申請資料由學校初審合格後,請造冊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彙整,免備文逕寄(送)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魯名凱輔導員收(信封上請註明:114-1南投縣中等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另申請名冊電子檔請寄至wmj6526@hips.ntct.edu.tw信箱,主旨請註明:「(學校名稱)114-1南投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電子檔檔名:「(學校名稱)獎學金申請名冊」。
(八)本案連繫窗口:信義鄉信義國小王民珍校長;聯絡電話:(049)2791263#11。
(九)私立學校設有國中部者請協助轉知訊息。
(十)請教育部及各縣市教育局(處)協助函轉知縣(市)內所有學校(含高中職及大專院校)。
四、經本府審查通過後錄取名單將另函通知獲錄取學校,無論錄取與否,所送表件不再退還。

五、檢附獎學金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辦理「單親獎助學金」活動

活動實施辦法及申請表等電子檔,請逕至基金會網站www.spef.org.tw 最新消息-活動訊息項下下載。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之「SDGs 飛英任務 - 開學季打卡簽到現金禮券週週抽」 活動

活動起訖日自114年9月1日(星期一)中午12:00起至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中午12:00止。請參賽者確實填寫報名表進行報名與簽到。詳細活動資訊請至【教育部因材網首頁-最新消息】查看。https://adl.edu.tw/HomePage/newsdetail/?Id=185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自114年9月10日起至114年10月10日止受理申請

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該會訂有「助學金」申請辦法(附件),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符合上述申請辦法相關規定者,請依辦法第五點申請方式備妥相關證明文件,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免備文寄交該會(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5樓)申請。


詳情請參閱該會網站(http://www.tf4dr.org/)。
本案連絡人:余信貞(02-89127636)

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4學年度第一學期中部地區國小助學金」、「114學年度國中助學金」暨「114學年度高中職助學金」申請

一. 申請期程: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9月26日止(郵戳為憑)。
二. 申請對象: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在學學生。
三. 申請地區:限臺中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之學校。
四. 申請名額: 國小150名、國中40名、高中職20名。(該基金會保留更改各項名額之權利)

五. 申請方式:由各校自行從網路下載資料表格(請依年段使用正確表格提出申請),學校審核後提出申請郵寄至該會(41260臺中市大里區夏元路6-6號)

六. 助學金額:國小每名3,500元、國中每名新臺幣9,000元整、高中職每名新臺幣13,000元整。
七、檢附本案申請相關表件(高中職、國中和國小不同)。
九、本案連絡人:陳郁婷小姐、江怡靜小姐(04-2406-0306)。

杉林溪遊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第17屆杉林溪盃全國書法比賽」

請參閱附件.

法務部與教育部共同舉辦「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

1、活動對象: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

2、活動方式:採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兩階段競賽。
3、網路初賽:自114年8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4年10月25日(星期六)止。

創意教學競賽:
1、活動對象: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及教官)。
2、活動方式: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育相關議題進行教案設計,本屆教案甄選之主題如下:
(1)人權法治與性別平等議題。
(2)重大法治議題。
(3)資訊與網路安全議題。
(4)其他與法治教育相關議題。
3、報名期間:自114年8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4年10月15日(星期六)止。


請逕至「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網站」(網址https://compete.law.moj.gov.tw/)之「宣傳圖檔」下載

南投縣天明宮辦理「114年第二屆天明宮燈籠彩繪藝術活動

活動期程:114年8月15日至11月30日止。
活動地點:南投市三塊厝天明宮。
活動計劃書、海報及報名表,請洽聯絡人:049-2239336、0987-957264 陳先生

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114年8月18日基府教學參字第1140241725號函及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給與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基隆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大學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符合下列標準,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申請本獎學金:(一)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其餘各科成績達六十五分以上。(二)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或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甲等)。
三、申請文件:(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如附件)。(二)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三)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正本。(四)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五)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四、申請程序:請申請人填妥申請表及備齊相關申請文件,再由申請學校進行初審及核章,申請文件如為影本,須由學校承辦人員加蓋「職章」及「與正本相符章」。初審通過後,請申請學校統一造冊(格式自訂),並依申請人成績高低順序裝訂相關表件,逕寄該市百福國中教務處註冊組葉明芳老師收(地址:206基隆市七堵區福五街1號,信封上請註明「中上獎學金申請」字樣),未依規定者(申請文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五、專科學校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大學院校請註明大學部或研究所。
六、審核結果將另函通知學校轉知,本獎學金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皆不退還。
七、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基隆市政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鄒老師,電話:(02)2430-1505分機111或該市百福國中教務處註冊組葉老師,電話:(02)2451-1158分機12。
八、檢送「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給與辦法」及申請表1份。

南投縣政府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

一、依據南投縣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私立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獎助辦法(以下簡稱獎助辦法)辦理。
二、旨案申請期程為9月1日起至9月19日止,符合獎助辦法第二、三條規定之學生得檢送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免備文於114年9月29日(星期一)前逕送至本府教育處學生輔導與特殊教育科,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檢附資料如下:
(一)「獎學金」須檢附以下證明文件:
1、南投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發的身心障礙學生證明。
2、113學年度學業成績優良且品行優良取得相關證明。

3、兩年內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個人前三名(等)獎項。
(二)「助學金」須檢附以下證明文件:
1、南投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發的身心障礙學生證明。
2、113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在60分以上,且品行優良取得相關證明。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三年內(111至113學年度)未領取本獎助金,且114學年度內未領取任何獎助學金、教育補助金費及未享有公費者,始得申請本獎助金,各校應確實審查申請學生資料。
五、檢送獎助辦法、申請表及業務說明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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